译文
崇(chong)敬良师是最便捷的学习途径,其次就是崇尚礼仪了。若上不崇师,下不尚礼,仅读些杂书,解释一下《诗经》《尚书》之类,那么尽其一生也不过是一介浅陋的书生而已。要穷究圣人的智慧,寻求仁义的根本,从礼法入手才是能够融会贯通的捷径。就像弯曲五指提起皮袍的领子,向下一顿,毛就完全顺了。如果不究礼法,仅凭《诗经》《尚书》去立身行事,就如同用手指测量河水,用戈舂黍米,用锥子到饭壶里取东西吃一样,是办不到的。所以,尊崇礼仪,即使对学问不能透彻明了,不失为有道德有修养之士;不尚礼仪,即使明察善辩,也不过是身心散漫无真实修养的浅陋儒生而已。
看这些边境线上长大的男儿,一辈子斗大的字不认识(shi)(shi)一箩筐,就知道骑马游猎,各自夸轻巧。
何时才能受到皇帝赏识,给我这匹骏马佩戴上黄金打造的辔头,让我在秋天的战场上驰骋,立下功劳呢?
南山乔木大又高,树下不可歇阴凉。
请问:一杯酒与身后名誉,哪一件重要?身后名当然重要。但是,现今是人间万事都是本末倒置,毫发常常是重的,而泰山却倒很轻。最悲伤也没有比生离死别更悲伤的,最欢乐(le)也没有比结识了一个志同道合的新朋友更欢乐的。这是古今以来儿女的常情。富贵不是我谋求的事,还是回到带湖的家去,与我早已订立过同盟的老朋友白鸥聚会的好。
方(fang)山子,是光州、黄州一带的隐士。年轻时,仰慕汉代游侠朱家、郭解的品行,乡里的游侠之士都推崇他。(等到他)年岁稍长,就改变志趣,发奋读书,想以此来驰名当代,但是一直没有交上好运。到了晚年隐居在光州、黄州一带名叫岐亭的地方。住茅草屋,吃素食,不与社会各界来往。放弃坐车骑马,毁坏书生衣帽,徒步在山里来往,没有人认识他。人们见他戴的帽子上面方方的且又很高,就说:“这不就是古代乐师戴的方山冠遗留下来的样子吗?”因此就称他为“方山子”。 我因贬官居住在黄州,有一次经过岐亭时,正巧碰见了他。我说:“哎,这是我的老朋友陈慥陈季常呀,怎么会在这里呢?”方山子也很惊讶,问我到这里来的原因。我把原因告诉了他,他低头不回答,继而仰天大笑,请我住到他家去。他的家里四壁萧条,然而他的妻子儿女奴仆都显出怡然自得的样子。 我对此感到十分惊异。回想起方山子年轻的时候,是酗酒任性,喜欢使剑,挥金如土的游侠之士。十九年前,我在岐亭下,见到方山子带着两名骑马的随从,身藏两箭,在西山游猎。只见前方一鹊飞起,他便叫随从追赶射鹊,未能射中。方山子拉紧缰绳,独自跃马向前,一箭射中飞鹊。他就在马上与我谈论起用兵之道及古今成败之事,自认为是一代豪杰。至今又过了多少日子了,但是一股英气勃勃的神色,依然在眉宇间显现,这怎么会是一位隐居山中的人呢? 方山子出身于世代功勋之家,理应有官做,假如他能置身官场,到现在已得声名显赫了。他原本家在洛阳,园林宅舍雄(xiong)伟富丽,可与公侯之家相同了。在河北还有田地,每年可得上千匹的丝帛收入,这些也足以使生活富裕安乐了。然而他都抛开不去享用,偏偏要来到穷僻的山里,这难道不是因为他独有会心之处才会如此的吗?我听说光州、黄州一带有很多奇人异士,常常假装疯颠、衣衫破旧,但是无法见到他们;方山子或许能遇见他们吧。
香脂制烛光焰通明,把美人花容月貌都照亮。
我在严武的幕府中志不自展,成都虽也有如金谷、铜驼一类的胜地但毕竟不是故乡金谷铜驼。
乌鹊在月落将曙之际不时地飞过,初秋寒蝉在野外晨风中嘶声噪鸣。
日月光华照耀,嘉祥降于圣人。
我自喻是朴素纯情的蕙兰花,正是含苞待放楚楚怜人盼君早采撷。
天地在不停地运动变化,这种生生息息的过程是没有穷尽的。世间的人或物都遵从着宇宙间的生灭规律,都有自己的初始也有自己的终结。人的时光俯仰之间就已逝去,功名应该尽快建立并使之崇高。身为壮士而应该勇搏、激情满怀,怎能够安守所谓的虚无呢?乘上我那大宛产的良种战马,手按我那名为“繁弱”的大弓。手握我那可以横扫九野的长剑,头戴着高得快接天际的征战之冠。当慷慨(kai)走上战场的时候有天上的白虹壮气,有萧萧而起的清风送行。杀敌的吼声、鼓声惊骇着敌阵,奋勇向前的威势展示给周边的敌国。壮士既可横渡河海,也可驰骋于大漠。壮士独步于圣明之世,四海之内都称其为英雄。
注释
(66)炼金鼎:在金鼎里炼丹。
⑴十五夜:指农历八月十五的晚上,即中秋夜。杜郎中,名杜元颖。
浥:沾湿。
⑷刘郎:作者自指。去:一作“别”。
乍:恰好,正是。啭:鸟声宛转。
⑴岁暮:年终。南山:唐人诗歌中常以南山代指隐居题。这里指作者家乡的岘山。一说指终南山。
瓦松:一种寄生在高大建筑物瓦檐处的植物,但“高不及尺,下才如寸”,没有什么用处。